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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胜的行为应定为盗窃罪
作者姓名:
鲁远
摘 要:
行为人窃取转帐支票骗购物品的行为,究竟是数罪还是一罪?区分数罪和一罪,应以犯罪构成为标准。犯罪构成是犯罪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的统一。凡是具有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具有数个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笔者认为,窃取了转帐支票,骗购物品的行为,只是具备一个犯罪构成,只能定一个罪,即定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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