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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水平——从赣县储谭乡红河村由“告状村”变成“文明村”得出的启示
作者姓名:陈文平
作者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交处!江西南昌330000
摘    要:赣县储潭乡红河村靠近赣州市章贡区东北角,距赣州市区20公里,是万安电站库区移民村之一。全村现有耕地面积665亩,山地面积10800亩,8个村民小组,275户人家,980人,1999年人均收入1764元,是一个人多田少,山多地少,以农业为主的山区村。前些年,这里不仅经济落后,农作物品种单一,农民收入低,而且社会风气差,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摆穷阔气、搞封建迷信、违规生育、拖欠税费等现象司空见惯,打架斗殴、甚至投毒杀人等事件也时有发生。对此,红河村的党员、群众意见很大,经常上访告状,反映村干部独断专行、以权谋私、工作粗暴、欺压群众、村务不公开、干…

关 键 词:党员  农村基层组织  村民小组  上访  工作水平  人家  喜事  红河  个人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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