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品格证据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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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奕炫,姜明光.试议品格证据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中的运用[J].法制博览,2013(9):15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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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奕炫 姜明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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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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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任何社会中,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研究不应局限于其个体因素,还应该将其放到成长背景中整体考量其所处的社会背景,结合特定的家庭背景以及其自身成长经历的影响。刑事诉讼中品格证据的运用,可以将未成年人犯罪的个人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综合考量在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过程中,进而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进程中的个体与社会因素,准确反应和预测其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进而准确选择适当的刑罚方式和司法矫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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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品格证据 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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