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结构应该是法官文化要素的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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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崇义.法律知识结构应该是法官文化要素的核心[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3):123-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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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崇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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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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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文化是指在司法活动过程中 ,影响甚至决定法官行为的一系列法治思想、司法意识、司法思想、司法道德、司法理念、司法规则等文化要素 ,简言之 ,就是司法者的综合素质。司法文化所涵盖的综合要素中 ,要以法律知识结构要素为核心 ,这不仅是法官职业特点所决定 ,而且是法官文化区别于一切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除了法律知识结构这一要素以外 ,作为法官所要具备的道德、品行、形象、伦理、人生观、价值观等等 ,往往是各行各业所共有的 ,唯有法律知识 ,法律文化水平 ,最能突出和体现法官文化的本质和特征。因此 ,法官文化要素或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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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思想 司法意识 司法理念 司法思想 司法道德 法律知识结构 法官 文化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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