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 |
| |
摘 要: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水路运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营业性的货物运输。本细则适用于水路运输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联户)船民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以及水路运输企业与个体经营户、个人之间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