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近年来新闻媒介曝光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看,在这些被曝光和被查处的领导干部中,相当一部分恰恰是或曾经是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典型“人物。这种不正常现象,值得我们深思。笔者通过调查,发现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一些领导干部树“典型“的观念不正确。首先是树“典型“时不慎重。“典型“,顾名思义,是可以作为学习、仿效标准的人物。长期以来,我们中华民族具有树“典型“的习惯,我们党也把树“典型“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希望通过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工作的开展。实践证明,这种工作方法行之有效。正因为如此,我们树“典型“时必须慎重,所树的“典型“,其所作所为必须能真正成为常人学习的榜样。然而,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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