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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行为越权代理的法律内涵考量
作者姓名:
马君
摘 要:
一、与民法中越权代理的界分1.民法上越权代理的法律效果主要包括:成立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赋予本人以追认权,再者,赋予相对人催告权和撤回权。从民法的效果看,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回权要在本人追认权行使之前行使。并限一定期限,由本人决定追认与否,
关 键 词:
越权代理
法律内涵
票据行为
追认权
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
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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