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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行为越权代理的法律内涵考量
作者姓名:马君
摘    要:一、与民法中越权代理的界分1.民法上越权代理的法律效果主要包括:成立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赋予本人以追认权,再者,赋予相对人催告权和撤回权。从民法的效果看,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回权要在本人追认权行使之前行使。并限一定期限,由本人决定追认与否,

关 键 词:越权代理  法律内涵  票据行为  追认权  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  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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