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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有为防“失蹄”——从四起农业林所长选纪违
作者姓名:高纪审
摘    要:高县纪委、监察局2000年查处了4名影响较大、反映较强烈的农业站站长。他们是:落润乡农业站原站长廖某,33岁,1996年4月任站长至2000年4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6次挪用公款近9、4万元,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开除其公职;县农业局农技站原站长赵某,30岁,1996年1月任站长至2000年4月,利用职务之便,在经济交往中,多次采取虚开购物发票的手段,贪污公款9573.95元,

关 键 词:开除  纪委  判处  县人民政府  挪用公款  有期徒刑  职务  农业  监察局  农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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