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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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苏发2010]56号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十届市委第97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城乡规划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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