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苏府[2010]11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2010年8月3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二○一○年八月六日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三区三城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城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加快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进一步发挥水运经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7]89号)文件精神,结合苏州实际,现就加快全市水运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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