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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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苏府规字[2010]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关于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推进我市三区三城建设,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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