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长期的封建传统,法制与民主的长期缺失,使我国在走向法治化的道路上一路跌跌绊绊,处处有看不见的软绳绊索,各个领域有通行规定之外的潜规则。明明有规章制度,偏偏不执行;明明有政策指向,偏偏不遵守;一口一个强调特殊性与差异性,另搞一套执行标准,目的在于贯彻个人意志,实现个人欲望。 潜规则的实质就是超越规则,寻求“法律外的航线”,变法律之事为人际之事,变严肃公务为庸俗私情。如2004 年沈阳的辽宁金鹏开发有限公司,4 年间恶意拖欠800 名民工400 万工钱,公司总经理、区人大代表赵光慈竟领着公司保安给两名前往采访的记者“吃团体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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