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用诗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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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莉莉.白居易用诗记账[J].政府法制,2012(27):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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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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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曾把自己一生中做各种官(小到户曹,大到太子少傅)时不同级别的工资郜写进诗里拿出来晒,在我国历史上堪称是独一无二的奇特现象白居易早年当户曾时,说自己“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35岁时白居易官至县尉,在此任中,他写下了一首《观刈麦》,诗中写道:“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对自己不事稼穑而能有三百石的俸禄,很是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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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白居易 诗人 记账 《观刈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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