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修改关于非公有制经济规定的演变看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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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建萍,孟军.从宪法修改关于非公有制经济规定的演变看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J].理论导刊,2004(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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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萍 孟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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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北政法学院,西安,710061 2. 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安,71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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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在总结建国以来的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吸取“十年文革”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对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迅猛,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现行宪法先后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改。从修改的次数和涉及的条文来看,不算少,但总的说来,四次宪法修改的内容,除对国家的历史方位、根本任务、基本原则和总目标所作的补充性修正外,大多集中在对现阶段经济制度的修正上。在总共31条修改中,关于经济制度的内容就有14条,其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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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修改 非公有经济 |
文章编号: | 1002-7408(2004)09-006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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