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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
引用本文:赵是瞻.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J].法制与社会,2007(1).
作者姓名:赵是瞻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土地问题是农民的中心问题,土地征收制度是关系农民生存与发展利益相关的问题。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土地征收要以公共利益为前提,但是现行法律在公共利益的界定上却处于真空状态。因此,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的界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该文从法的第二性出发,认为公共利益的界定是法权意义上的界定,不应过多涉及价值判断和要求逻辑完美,而是要从法的规范功能进行界定。以此为依托,作者将经济学上的收益成本理论运用于法学上的公共利益界定。

关 键 词:土地征收  公共利益  法的第二性  期待利益  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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