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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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是瞻.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J].法制与社会,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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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是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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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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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问题是农民的中心问题,土地征收制度是关系农民生存与发展利益相关的问题。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土地征收要以公共利益为前提,但是现行法律在公共利益的界定上却处于真空状态。因此,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的界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该文从法的第二性出发,认为公共利益的界定是法权意义上的界定,不应过多涉及价值判断和要求逻辑完美,而是要从法的规范功能进行界定。以此为依托,作者将经济学上的收益成本理论运用于法学上的公共利益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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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征收 公共利益 法的第二性 期待利益 生存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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