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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    要:<正>晋文旅发〔2022〕69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为加强山西省非遗工坊规范化建设,振兴传统工艺、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制定了《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每年年底之前将认定结果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原《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晋文旅发〔2022〕39号)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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