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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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晋政办函〔2022〕16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山西省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12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企业破产退出和救治机制作用,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相关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建立山西省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以下简称府院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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