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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物业服务合同和项目负责人报备登记制度的通知
摘    要:<正>晋建房规字〔2022〕158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朔州市城市管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为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升我省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实施物业服务合同和项目负责人报备登记制度,开展相关报备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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