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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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晋建村规字〔2023〕136号各市人民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7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指导监督责任,压实房屋产权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协同联控、全链管控、闭环封控的工作体系,推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常态长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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