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中的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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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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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律系!1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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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解,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中谈到的和解主要指以下三种:普通民事诉讼中的和解,破产程序中的和解和执行程序中的和解。本文所要讨论的主要是普通民事诉讼中的和解,即指在诉讼进行中,当事人就争议的问题自行协商,互相让步,达成和解协议后结束诉讼的活动。虽然我国民诉法规定了当事人有和解的权利,但对其程序和具体内容并没有详细的规定,所以就目前立法现状严格说来,诉讼中和解还不能说是一项诉讼制度,但这是不是说明和解作为一项诉讼制度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呢?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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