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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印收据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之行为该如何定性——评析诈骗、伪造有价票证及贪污违纪构成之区别与处理
引用本文:赵炜.私印收据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之行为该如何定性——评析诈骗、伪造有价票证及贪污违纪构成之区别与处理[J].先锋队,2007(14).
作者姓名:赵炜
摘    要:案例简介:2002年8月,某市公安交警大队干警康某(党员),从本单位拿出一张罚款收据交给了个体户刘某。刘某持该罚款收据后找到一个体印刷厂,以每本6元的价格私自印制了公路“定额罚款收据”100本。每本50张,每张票面30元,每本票面值1500元。之后刘某交给康某30本,双方议定罚款后按60%的比例付给刘某。2003年10月被举报调查时,除刘某所得之外,康某共获得18650元赃款。问:对此案中康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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