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实现途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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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刚峰 王洲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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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1;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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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党委处理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地方党委要贯彻落实好这一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积极探索实现这一原则的有效途径。为避免关系处理上的随意性,地方党委必须重点从制度建设上着眼,处理好同地方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以营造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促进地方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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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总揽全局 协调各方 党委 人大 政府 政协 人民团体 |
文章编号: | 1002-3909(2004)01-005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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