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拓展 |
| |
引用本文: | 蒋飞.浅谈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拓展[J].法制与经济,2013(1):74-75. |
| |
作者姓名: | 蒋飞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山东科技大学“春蕾计划”项目《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若干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0AZZ157) |
| |
摘 要: |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作为公众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之一,通过赋予公民行使起诉权,运用司法审判及时纠正、减少或防止环境危害的发生,既满足现代行政管理的需要,又能有效维护公民环境权益。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对传统行政诉讼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将环境公益损害纳入司法保护,是公民环境权从应然权利向实然权利转化的关键,使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理念能在诉讼法上得到体现与支持。
|
关 键 词: | 环境公益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起诉资格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