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戏言 |
| |
作者姓名: | 张俊德 李宗刚 |
| |
摘 要: | 不久前,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河山人民去庭依法审结一起拖欠广告费纠纷案。经调解,因广音效果不理想拒付广告费的被告日照市某商场认识到自己的违约行为,当庭付清了5000元广告费。1994年10月20日,被告日照市某商场持其商场商品的说明来到原告日照市某广告公司,要求以公共汽车车身为媒介发布商品广告。双方签订了广告发布会同。合同规定,广告发布期为一年,广告及五万元由日照市某商场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广告公司即回合同要求在公共汽车车身上为该商场发布了商品厂首,然而到约定的付款期后,某商场却仅付5000元广告或,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