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为全国中级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单位于2006年12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综合审判庭的成立,改变了以往少年审判庭单独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模式,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也纳入少年审判庭审理案件范围。同时,少年审判庭除了承担司法审判职能外,还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开展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延伸性工作。受理案件范围和职能定位的变化对从事少年审判的法官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结合试点工作实际,从多方面全力打造符合少年审判要求的复合型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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