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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遭遇尴尬
作者姓名:刘瑜
作者单位:《民主与法制》编辑部
摘    要:朝阳法院受理两起精神病强制医疗申请 2012年夏天,24岁的方某在北京市城外诚家具城公司宿舍内,持刀将22岁的鱼某扎伤,致其右眼无光感,B超显示右眼结构不清。肢体及躯体斑痕累计达4.4cm。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其损伤程度构成重伤。方某被当场抓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方某于事发当日被刑事拘留。

关 键 词:精神病  医疗  刑事科学技术鉴定  尴尬  程序  故意伤害罪  损伤程度  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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