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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镯子引发的劳动争议案
作者姓名:崔树磊
摘    要: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了北京市华夏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夏典当行)诉贾某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贾某于2011年5月入职华夏典当行,任一级销售业务员。2012年1月30日,贾某在负责接另一销售员门某递送的收货箱期间,由于交接不当,致使一个裴翠镯子断裂,另一个翡翠镯子出现裂纹。华夏典当行诉至一审法院称,典当行规定标价在4万元以上的货品应由主管负责收货,贾某违反管理制度收受上述贵重货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

关 键 词:典当行  华夏  劳动争议案  法院审理  北京市  上诉  标价  货品  诉讼请求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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