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东省副省长黄胜受贿案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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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黄胜在担任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先后多次收受21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黄胜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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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原副省长 受贿案 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便利 1998年 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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