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乘公交占座 引发故意伤害案
作者姓名:霍云  孙海营
摘    要: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于晓丰、于占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9月21日22时许,于晓丰在北京市丰台区678路公交车洋桥西站公交车附近,因乘公交车占座对李某进行殴打,恰逢于晓丰堂弟于占洋在场,两名被告人遂共同对李某进行殴打。于晓丰在实施殴打行为过程中持改锥将李某扎死。公诉机关认为,于晓丰、于占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以故意伤害

关 键 词: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  被告人  公诉  公交车  引发  机关  开庭审理  中级法院  北京市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