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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者责任“加码”
引用本文:阿计.侵权者责任“加码”[J].民主与法制,2013(18):18-20.
作者姓名:阿计
摘    要:虚假广告的“连坐”新规 2012年,六十多岁的李女士在,上海一份都市报上看到一则保健食品广’告,声称可以治疗许多疾病,、不久,作为该报多年的忠实读者,她受邀参加了一次介绍该保健食品的读者活动,经过一番面对而的动听宣传,李女士下决心购买了近六千元的该种保健食品。然而服用一段时间后,她的身体状况不仅没有丝毫改善,原本稳定的囊肿还迅速增大。经医院检测,罪魁祸首正是该保健食品中含有的激素成分。如梦初醒的李女十气愤之极:“我最信任的这家报纸,竟然和厂家合伙坑我!”

关 键 词:侵权者  保健食品  责任  读者活动  虚假广告  身体状况  都市报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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