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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提名符合集体行权原则
作者姓名:李庚
作者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
摘    要:笔者在县级人大工作多年,从与一些地方人大交往了解的情况看,多数地方人大是按照集体行权这一原则开展人事任免工作的。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的议案,不管是人事议案还是其他方面的议案,落款是主任会议,而不是常委会主任。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主任不宜以个人名义行使提名权。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

关 键 词: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常委会  行权  主任  民主集中制原则  提名  地方人大  地方组织  集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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