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视角下的律师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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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永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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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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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作为社会法律服务者,往往只代表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这是现代司法制度赋予律师的职责和权利,目的就是通过诉讼中双方的抗衡使得参与诉讼的各方尽到最大的努力寻求最大的公正。这是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由此决定了律师职业道德不同于其他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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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程序正义 律师职业 律师职业道德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7)05-0094-02 |
修稿时间: | 2007-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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