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提升人民政协界别的整体履职效能:基于界别分类视角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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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派团体界别和行业界别政协委员构成政协委员的主体。但这两个界别的整体性履职效能偏低,其数量优势并未有效整合成整体性优势。各民主党派自身发展的相对滞后性影响了党派团体界别的履职效能,而界别组织依托体的缺失削弱了行业界别的履职效能。当前,政协界别效能呈现出个体化、分散化特征,未形成整体合力。这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政协工作的新要求。这就需要我们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使得委员的个体优势转化为界别的整体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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