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衔接中的问题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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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东果.大学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衔接中的问题与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8):9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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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东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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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信阳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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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8年河南省社科规划办项目(批准编号2008BSH005);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批准编号08240045023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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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与毕业生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二者虽然具有一定联系,但在法律性质、订立目的、主要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区别。大学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在衔接中存在就业协议有时与劳动法律规定相冲突、就业协议的主体错位等问题。为实现二者的合理衔接,应做到: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应具有前瞻性,要统筹考虑;重新定位高校的角色与职责;出台司法解释或部门规章,明确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细化就业协议的内容,使之与劳动合同的内容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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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 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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