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重大过错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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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万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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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行政学院,江苏,南京,2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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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行政侵权赔偿上,我国主要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公务员基本上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不仅对受害人不利,对国家利益和相对人利益的维护不利,也不符合法律的一般原理。公务员对重大过错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具有必要性:可以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避免和减轻国家和纳税人不必要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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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务员 行政侵权 重大过错 赔偿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3)12-0077-03 |
修稿时间: | 2003-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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