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体器官捐赠困境的法律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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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田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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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法官学院,北京,1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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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面临器官供应短缺的困境,以至于出现了器官买卖黑市,甚至强迫器官买卖等犯罪行为.世界各国在器官捐献的同意制度上,有推定同意与明示同意之分,推定同意包括“纯粹的推定”,“可推翻的推定”及“部分推定”等不同类型.我国立法应吸纳推定同意制度中的一些做法.人体器官的买卖应被禁止,但是对器官捐献者进行补助和激励,却是立法上应当鼓励的.关于死亡标准问题,我国立法既要考虑社会的接受程度,又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器官移植.为了使我国走出器官短缺的困境,我国应建立器官协调员制度,明确捐献意愿的载体,加强器官捐献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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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体器官 器官捐献 器官移植法律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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