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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议机关至上的人民宪政——我国宪法实施模式的解释性建构
引用本文:翟小波. 代议机关至上的人民宪政——我国宪法实施模式的解释性建构[J]. 清华法学, 2007, 1(2)
作者姓名:翟小波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在历史上形成的宪法观,即宪法作为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政治改革纲领,和从运动到法制的宪法实施模式的转型,构成现行宪法实施模式之解释性建构的前提.在宪法实施上,我国确立了代议机关至上的人民宪政模式,其基本特征是:双轨的宪法适用、一元的法规违宪审查、人民作为宪法的最终实施者.在此法秩序下,规章以下的公权行为不是违宪审查的对象,法律不受违宪的质疑,最高法院无违宪审查权.该模式有其历史正当性.当然,它的具体设施还很不完善,改革的方向是加强程序建构.

关 键 词:宪法实施摸式  政治改革纲领  宪法适用  违宪审查

Popular Constitutionalism with the Supremacy of Representative Organ
Zhai Xiaobo. Popular Constitutionalism with the Supremacy of Representative Organ[J]. Tsinghua Law Review, 2007, 1(2)
Authors:Zhai Xiaobo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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