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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武金林案件中记取教训
摘    要:武金林原系铁三局新运处民工,原籍山西省灵石县静升公社静升大队。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他向党中央写了一封信,一九七五年五月八日即以“现行反革命”罪逮捕,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信的原文是: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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