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云政办发〔2007〕136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继2005年省人民政府命名安宁市八街镇等20个乡镇为第一批云南省生态乡镇后,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命名盘龙区双龙乡等60个乡镇为第二批云南省生态乡镇,现予发布。希望被命名的乡镇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成绩,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要求,不断强化生态保护各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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