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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比什凯克宣言
摘    要: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凯克举行本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基于对当前重大问题的一致或相近立场,元首们声明如下:

关 键 词:上海合作组织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吉尔吉斯共和国  宣言  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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