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税法与关贸总协定相协调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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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焕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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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社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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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恢复我国在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以下简称“复关”),不仅对我国的经济领域将产生较大的冲击,也向我国的税法建设提出了挑战。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现行税法进行适当的调整与增删,以适应“复关”后的经济发展新形势。 一、现行税法与关贸总协定的冲突 我国目前的税法推行的是内外有别、分别适用的两套不同的税收法律制度:对国内企业,有关的税法都具有暂行的性质,不是正式的、规范性的立法。税种方面,除了征收直接税以外,间接税主要是征收流转税和产品税;对涉外企业,尽管我们在法律上也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独资企业为中国法人,但是,对他们所适用的税法却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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