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责任政府”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 |
| |
引用本文: | 王玉梅.从“责任政府”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J].中国律师,2009(9):60-62. |
| |
作者姓名: | 王玉梅 |
| |
作者单位: | 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依据现代通行的行政法理论.作为社会管理中枢的政府部门应当首先是一个“责任政府”,政府在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必然要对社会公众及一切行政相对人承担其自身应有的责任。我国学者蒋劲松认为,行政意义上的“责任政府”有三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行政机关内部决策权的配置:第二个要点是权责一致;第三个要点就是问责制。可见,问责制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之一。
|
关 键 词: | 责任政府 党政领导干部 问责制 行政法理论 社会管理 行政相对人 政府部门 行政管理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