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
| |
摘 要: | 琼府办2008]2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过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不懈努力,我省于2004年开始探索,2005年底在全省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省纳入农村低保人数达到17万多人,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但我省农村低保工作还存在资金投入不足、机构不健全、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困难。为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