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语境下的公证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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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姬军.和谐语境下的公证调解[J].中国公证,2010(6):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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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姬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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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蚌埠市众信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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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证调解是指在公证员的主持下.以不偏不倚的立场,从国家法律的角度,公平、公正地引导当事人平等地设置权利义务,消除误解和分歧,最终达成双方合意的活动。公证调解一般分为证前调解和证后调解。证前调解是指当事人之间在公证未介入之前发生的矛盾,出于对公证处的信任,邀请公证员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再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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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证员 调解 和谐语境 国家法律 权利义务 和解协议 当事人 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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