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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性质及效力
引用本文:邓小兵,杨威.论内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性质及效力[J].求索,2013(5):172-174.
作者姓名:邓小兵  杨威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西北地区城市行政执法现代化研究”(09XJC820003);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IOLZUJBWZY007)
摘    要:内部规范性文件就是对内部工作人员具有规范、指导与约束效力的文件。但是对外公开的内部规范性文件还应具有一定的外部效力。首先体现在外部相对人可以据此对行政机关人员的工作效率与公正进行监督:另外。如果内部规范性文件还影响外部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则外部相对人可以据此作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该认真对待它的依据效力。

关 键 词:内部规范性文件  法律性质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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