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王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处理
作者姓名:徐启照
摘    要:中国人民银行某支行会计王某于1986年7月5日擅自开具“中国人民银行电划代收补充报单”一份,将本行650万元库款假冒“大连市工商银行”拆借给邻区建设银行,商定利率为月息千分之九,拆借期为二个月。到期,该建设银行即开出电汇凭证,委托王所在人民银行归还上述拆借款的本金650万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