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摘    要: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0-2018-0003甬民发[2018]151号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财政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为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对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和《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政府令第238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