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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外刑事案件管辖权
作者姓名:孙燕山  雷堂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法政管理学院法律系;河北师范大学法政管理学院法律系
摘    要:涉外刑事案件由于具有涉外因素 ,立法上确立有管辖权并不意味着当然就可以行使管辖权。大部分国家在刑法空间效力上采取主权原则为基础其他原则为补充 ,所确立的管辖与国家主权所应有的管辖之意并不完全一致。主权国家要想更大程度地实现刑法空间效力所确立的原则 ,就必须以国际社会一成员的身份参与国际事务中去 ,履行相应的义务 ,享有应有的权利。

关 键 词:涉外刑事案件  管辖权  国家主权  分类  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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