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0号现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二○○○年一月十九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