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框架下的人民监督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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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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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广东广州51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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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国检察机关在《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在办理职务犯罪"三类案件"、"五种情形"[1]的实际中,从加强对检察机关监督的角度出发进行的司法实践和探索。但在司法实践中,人民监督员制度存在诸多的制度性的不足,本文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司法实践出发,结合人大监督权的相关理论,探索在我国建立在人大监督框架下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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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大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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